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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22-02-09 14:26:23 浏览次数: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金融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首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前三季度,首都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685.9亿元,同比增长5.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9.1%。截至11月末,人民币存贷款余额28.73万亿元,同比增长8.4%。

  一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3次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次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做实“十个结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建党百年“七个一”系列活动。认真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市委巡视整改、蔡奇书记点评会整改、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和政治生态研判指出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整改和全市金融业疫苗接种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电话专班、营商环境专班、服务管家、融资小分队切实深入基层群众。12345排名连续保持全市第一。

  二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迎来重要里程碑。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法人总部超过900家,金融资产总量超过175万亿元,决策监管、资源配置、支付结算、统计发布、标准制定、国际合作、金融法治、金融安全等功能持续强化。3月18日,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的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挂牌。 9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服贸会上宣布“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11月15日,经过74天的筹备,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开市,首批上市企业共81家,近九成来自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17家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体现了鲜明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征。

  三是高水平金融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两区”建设金融领域102项创新举措超过90%已落地,建设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五项结合”为知识产权“上保险”等2个创新实践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凸显。在全国率先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设立6支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交易额突破10亿元,质押融资超过8亿元。QDLP额度增至100亿美元,为全国最高。探索开展跨境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指导支持工商银行发行全国首单绿色汽车分期资产支持证券。实施国际证券期货类执业资格认可机制,大大提升境外金融人才在京从业便利度。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北京版“监管沙箱”累计发布3批22个项目,首批3个项目完成测试率先“出箱”。率先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首批16个项目启动入箱。围绕冬奥会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数字人民币全场景应用试点。建立“京彩工程”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发布机制,通过路演交流、揭榜挂帅、培训辅导、精准对接等多种方式,推动科技企业与持牌金融机构及下设科技公司、研究机构、投资机构等进行对接。成功举办金融街论坛、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会议,推动发出《气候友好银行北京倡议》。

  四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发力。积极申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推动筹建碳银行,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加快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保持全国首位,试点碳配额成交均价稳居全国第一。打造畅融工程、金融服务顾问、钻石工程、被投企业服务机制、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等金融服务品牌。畅融工程全年累计开展对接会189次,服务金融机构3500余家次,对接企业7300余家次。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升级,整合首贷、续贷、确权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功能,构建“四位一体”小微金融服务新格局。启动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建立小微企业名单库,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医生”诊疗服务,实现“一次走访、定期服务、长期跟踪”。全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48家,其中主板10家、科创板17家、创业板9家、北交所12家,首发募集金额1240.74亿元。深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已上市产品4支,发行规模119亿元,均居全国首位。金融信贷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估中北京“获得信贷”指标排名全国第一。

  五是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制机制更加健全。4月1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7月1日正式施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框架巩固提升。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结合监管工作实践,及时修订“7+4”行业监管办法。加强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监管谈话,促进“7+4”行业规范健康发展。P2P在营平台清零后加速风险出清。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建立各方协同的打非工作格局。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妥善推动处置集团债务风险。牵头搭建北京市预付资金信息管理平台,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预付式消费资金的风险管控。持续开展“蜜蜂计划”“百千万宣教工程”等品牌活动,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辨别能力。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高标准服务保障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在京中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能级。二是大力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为引领,推动衍生机构、业态在京布局、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三是抓好金融领域“两区”建设,高标准推动开放任务落地,研提新一轮政策,促进金融双向开放。四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充分发挥贷款服务中心、畅融工程、金融服务顾问制度等作用,持续做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强金融对绿色、科创、文化、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精准支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五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建设绿色金融、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大力发展金融科技、财富管理、养老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态,集聚金融发展创新动能。六是进一步巩固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协调机制,深入落实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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