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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24-01-17 14:22:11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首都金融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331.8亿元,同比增长6.6%,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0%。

(一)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认真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与金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积极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开展联建联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班子成员人人领题调研,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学习、党支部第1个党日学习党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会、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开展全员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把接受市委巡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二)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用好用足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工具,切实发挥金融稳增长支撑作用。发挥各类融资对接机制作用,继续用好“融资纾困直通车”,常态化举办“畅融工程”,全年举办77场,服务金融机构1076家次,对接企业1962家次;“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以“汛”为令,迅速行动,指导首都保险业立即开展灾后保险救援理赔工作,切实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彰显首都金融使命担当。

(三)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强化企业上市服务机制,加强对重点拟上市企业的持续跟进服务,常态化举办“钻石工程”系列上市培训,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800家。推动北交所高质量扩容,推进“深改19条”政策落地,提出直接IPO等支持政策,正式上线北证50指数,推出融资融券、混合交易、“北+H”京港两地上市安排等,截至11月末累计发行政府债券4.45万亿元。截至12月末,北交所上市公司239家,是开市时近3倍,总市值近4500亿元,其中北京企业22家。持续推动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成为首批“专精特新”专板运营机构,率先落地全国首个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中航京能获批全国首批新能源REITs,物美REITs获批全国首批消费类公募REITs,基础设施公募REITs累计发行近200亿元,规模保持全国首位。

(四)大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助力推出“两区”建设金融领域2.0政策。“证券、基金、期货执业资格认可机制”纳入国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打造获得信贷‘一件事’集成服务”纳入市级复制推广案例。支持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邮保险资管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等一批优质中外资金融机构在京落地展业。高质量搭建国际金融合作平台,高规格举办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金融服务专题、金融街论坛·2023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会议、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京港金融合作发展论坛暨首都金融推介会、京台金融合作论坛等,成功申办金融界“奥运会”Sibos2024年会。

(五)深化金融改革发展

推动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这是北京获得的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金融改革试验区,正式印发本市实施方案,有力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北京绿交所获批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支持绿交所与港交所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交流合作。指导北京金融发展促进中心联合智库机构等编制《城市ESG投资发展指数》。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创新应用和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持续领先,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正式成立,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全域试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多措并举开展支援合作和东西部协作。

(六)持续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效能

出台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交易场所、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监管办法。巩固发挥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严把准入、审慎审批,严格履行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审批流程,加强涉金融字样企业工商登记前置管理。全面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统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合规发展。

(七)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充分依托本市“一委员会、两机制、一框架”工作体系,分类施策稳妥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高标准落实金融领域机构改革任务,抓好金融党建工作,突出政治机关定位,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干部队伍。

二是强化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为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京履职,为国际金融组织、金融基础设施、各类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三是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大力推进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北交所落实“深改19条”,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规范健康发展,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优化金融生态和营商环境,提高境外来华人员在京支付便利性,加快建设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金融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是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有效性。完善地方金融法治体系,严控地方金融组织总量,推动失联空壳企业有序退出,加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执法检查,科学统筹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持续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减量、提质、增效。

五是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持续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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