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
2025年担保行业分析
来源:联合资信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25-12-27 17:29:47 浏览次数:
作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行业现状
2022年以来,担保行业逐渐进入业务调整期,金融产品担保业务规模有所减少;信用风险仍保持较高水平,担保机构代偿压力较大。
中国担保行业是在金融体制不完善、融资供应结构失衡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尤其是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金融担保机构从分类来看,主要包含全国性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省级担保公司、地市级担保公司等,各机构的展业区域和业务类别存在一定差异。近年来,金融担保机构整体发展平稳,且逐步进入资本市场。
金融产品担保业务方面,根据Wind统计,2022-2024年末,金融担保机构金融产品担保余额分别为9642.07亿元、9642.27亿元和8355.71亿元,先稳后降,整体减少,业务逐步进入调整阶段。截至2024年末,前十大金融担保机构市场份额为60.18%,较2023年末下降3.19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仍较高。从被担保金融产品省份分布来看,截至2024年末,金融产品担保余额最高的三个省份依次为江苏省(占15.04%)、四川省(占13.44%)和安徽省(占10.57%),其中江苏省和四川省占比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安徽省占比较上年末有所上升;截至2024年末,从被担保金融产品发行主体信用等级来看,主要集中在AA级别,占比为71.41%,较2023年末下降1.99个百分点,AA+级别发行主体占比为14.66%,较2023年末提高1.55个百分点,AA-级别发行主体占比为4.29%,较2023年末下降2.38个百分点,整体看,受债券市场环境变化及市场信用风险攀升、担保机构对发行人筛选愈趋严格等因素影响,金融产品担保主体信用等级向上迁徙;从金融产品担保发行主体公司属性来看,地方国有企业占比较2023年末下降2.21个百分点至91.35%,民营企业占比较2023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至4.06%,中央国有企业占比较2023年末上升0.73个百分点至3.67%,地方国有企业仍是最主要的被担保发行主体。2024年全市场发生违约债券73只,规模合计808.61亿元,同比增长142.94%,以房地产相关行业为主;2024年实质违约债券中无金融担保机构担保的债券。由于债券担保业务单一业务规模相对较大,未来仍需防范部分行业、地区集中违约风险,金融产品担保机构代偿压力仍较大。
再担保公司在担保体系中起着重要的风险分散和转移作用,相当于担保公司的担保公司,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担保公司的损失风险。再担保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无动力去完成这种低收益的风险分散,因此由政府牵头组建再担保公司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近年来,我国积极倡导各地设立省级或市级的再担保机构,但目前再担保公司总体数量依然较少,省级再担保机构的全覆盖尚未实现。
二、行业政策
随着担保行业相关政策不断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逐渐显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力度,服务实体经济。
全国性监管政策方面,随着融资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2010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已难以适应当前和未来行业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2017年8月,国务院颁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过去的管理暂行办法上升到条例,适当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特别强调风险防控,提出发展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公司,重塑了行业格局,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2018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自成立以来的第一份法律法规——《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以下简称“《四项配套制度》”),对《条例》进一步细化,对金融担保公司业务运营产生影响比较大的主要包括融资担保业务权重、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集中度和资产管理等方面规范化管理。
2019年10月,中国银保监会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37号文对《条例》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基本实现融资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全覆盖,对实质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机构严格实行牌照管理,同时,37号文的发布对于净资产规模偏低的融资担保公司及信用增进公司业务冲击较大,融资担保公司和信用增进公司净资产规模亟待补充。
2020年以来,政府部门多次召开会议或发文,强调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加强对中小微、“三农”、民营企业等的金融支持,并配套出台了一定的便利制度。
2020年5月,财政部出台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政策性职能,扶持小微及“三农”经济发展,并提出适当放宽对融资担保机构盈利能力考核,有利于解决融资担保公司风险与收益匹配度低的问题,政府性担保机构定位为提供准公共性服务。2020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通知》的印发是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举措,持续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2年4月,国务院发布通知,鼓励各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有关企业续保续贷;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还款能力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适当减少收费。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到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2023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2023年8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强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引导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
2024年5月,市场监督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要深化政策支持,支持地方政府将质量融资增信业务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推动设立针对质量融资增信业务的专项担保基金。2024年7月,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明确了总体要求与具体实施方案等,以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9月,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发文提出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担保增信支持。
2025年2月,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从机构定位、业务规范、政策支持、绩效考核、监管机制等维度构建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制度框架,使我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通过制度约束与政策激励的合力,不仅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制度保障,也为经济结构优化与长期稳定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未来动向
未来,全国性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将不断完善,经济实力较强区域省级担保机构信用竞争优势将更显著,区域性展业特征或将继续延续。
担保行业尤其是政府性担保,具有典型的准公共品属性,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系统性的重要作用。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建立了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到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再到地市级、区县级担保机构的多层次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有效解决小微及“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来,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不断完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从事债券等金融产品市场化业务的担保机构,在当前国内消费需求收缩、行业信用风险爆发、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背景下,需持续调整业务结构和开拓创新型担保业务,其未来业务增长仍面临一定压力。综合来看,整体业务符合政策性导向且区域经济较强省份的担保机构在被担保客户质量相对较好和自身业务调整压力较小的情况下,信用情况将保持在较高水平。
当前,担保机构在拓展业务的同时,更加注重风险的防范,区域性金融担保机构和全国性金融担保机构分支子公司对其所在区域或周边地区拥有一定属地化资源禀赋,对区域内客户在风险识别、保后跟踪和代偿清收等方面相对具有更强的优势。未来,担保机构业务范围仍有向所属区域或附近地区收缩的趋势。
担保机构展业预计将继续保持审慎,但在当前债券发行政策及低利率背景下,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债券担保业务规模增长承压。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担保行业代偿压力仍较高,担保机构也需要强化自身能力,探索自身担保业务转型路径。
2025年,金融产品市场或将保持谨慎,但在当前债券市场发行政策背景下,金融担保行业面临市场容量减小、市场参与者数量增多的双重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更加白热化,债券担保业务规模增长承压。未来,以城投债为金融担保机构债券担保业务核心的格局或将逐步改变,现已有部分金融担保机构通过担保产业债、境外债、资产证券化产品来进行业务转型。同时,随着国家各项支小支农、服务实体民营经济、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逐步落地,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金融担保机构通过设立子公司等方式将市场化与政策性业务划清界限,各主体定位更加明确,间接融资性担保业务尤其是批量化担保业务也将成为其业务的另一增长点。
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内需求不足以及部分行业风险暴露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银行贷款融资市场企业信用水平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9月末,金融产品担保机构应收代偿款合计规模较上年末增长12.88%,主要代偿项目为间接融资性担保项目。2025年,仍需对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金融担保机构新增集中代偿情况保持关注。
2024年以来,房地产类企业金融产品违约事件频发,市场投资热点仍为城投债券。目前,金融担保机构的债券担保业务底层客户以城投企业为主,其担保的城投债券尚无违约先例,但2025年经济环境较差的区域所发行债券仍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随着金融产品担保业务到期解保压力的持续加大,金融担保机构代偿压力加大,其未来经营或受一定负面影响。
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债券市场政策下,从长期来看,限城投、促产业或将成为趋势,产业债的发行比重有望进一步提升,产业债担保或将构建金融担保行业的另一发展曲线,已有部分金融担保机构在产业债担保方面做出先行有益尝试。当然,对产业债担保业务的拓展需要更强的风险控制能力,金融担保机构中很多为属地化机构,这一特征会提升其对区域内企业的了解程度,加强风险识别能力,但同时其应持续加强自身研究能力,提升对各类产业未来发展的认识和客户风险的识别能力,鼓励对其担保的业务品种进行持续创新,拓展新的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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