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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助力涉农民营小微企业 农发行在川发放“政银担”贷款2285万元

来源:四川在线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19-12-03 13:32:35 浏览次数:

助力涉农民营小微企业 农发行在川发放“政银担”

贷款2285万元

 

11月28日,记者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获悉,自该行今年开启“政银担”模式以来,德阳、遂宁、广安、达州、成都、雅安、自贡、宜宾、乐山、眉山等分行相继与当地农担公司开展了业务合作。截至10月末,已采用“政银担”模式办贷近30户,发放贷款2285万元,惠及小微企业18户。

“‘政银担’是财政、银行、担保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一种创新融资模式,通过搭建市县政府、农发行和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平台,建立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推动政策性金融资金投入农业,已被证明是助推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一种创新机制,也是一条解决涉农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效路径。”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朱万权介绍,2018年10月,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制定印发了《建立乡村振兴农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各市州、区县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转变了财政支农方式,将直接奖补给业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改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出台后,农发行四川省分行主动对接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单位,将省农担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并在2019年4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政银担”模式落地落实。

在具体操作中,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向农发行和省农担公司推荐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涉农民营小微企业(贷款需求额度为10-200万元),农发行和省农担公司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市场原则独立开展审查工作,对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农发行给予贷款支持,省农担公司提供贷款担保。若被担保企业贷款形成不良,地方政府承担30%风险责任,由贷款风险补偿金负责偿付;农发行承担30%风险责任;省农担公司承担40%风险责任,风险补偿到位后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农发行和省农担公司开展欠款追偿工作。

省农担公司总经理刘文龙透露,公司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全面建立了银担3:7的分险机制,并允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林权和生物质资产等作为反担保物,或直接采取信用方式提供担保,扩大了抵质押物范围,降低或取消了融资主体的抵质押物要求,有效解决了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抵质押物不足、不全甚至缺失而造成的融资难题,实实在在降低了信贷准入门槛。目前,公司客户无传统抵质押物的占比超过90%,实现了融资不再“难”。同时通过降低自身担保费率、取消客户保证金,协调合作金融机构下调贷款利率、取消缓释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贴息、贴担保费政策等途径,全面降低了客户的融资成本。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方面也证实,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执行基准利率,并可通过PSL资金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省农担公司对担保企业收取1%的担保费用,地方政府积极出台贴息政策。从已实行“政银担”模式的地区来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约在5.35%以内,融资不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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