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担保项目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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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7月—2014年12月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
风险补偿资金担保项目备案的通知
各担保机构: 为贯彻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企【2013】1987号)的指示精神,现组织申报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担保项目备案。北京市财政局委托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担保公司”)作为托管机构,受理风险补偿资金担保项目申报备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点 (一) 机构准入 申报担保机构应符合北京市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主体条件要求(详见管理办法及附件1-《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操作规程》)。担保机构申报项目前需进行机构准入,前期已通过机构准入的担保机构不需要重复申报,未准入的担保机构需提交机构准入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二) 项目备案 申报备案的担保项目贷款发放日期应为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且符合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条件(详见管理办法及附件1)。 (三) 补偿比例 风险补偿资金以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所发生的代偿金额为基数,根据资金情况,按照不超过20%比例进行专项风险补偿。 二、 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备案的担保机构需按《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操作规程》及本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再担保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审内容 再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担保机构的申报材料开展初审工作。再担保公司只对报送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初审合格的担保项目,报经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并向担保机构出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申请确认函》。 (三)项目补偿申报 经出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申请确认函》的担保项目发生担保代偿后,担保机构向再担保公司提交补偿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4)。当年发生的代偿,担保机构最迟应于次年1月20日前向再担保公司提出申请。再担保公司根据《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操作规程》进行实质性审查,制定风险补偿方案并提交市财政局批准。市财政局批准后,再担保公司向担保机构拨付专项风险补偿款。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已准入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要求(准入名单详见附件5) 1、担保机构新增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项目申报表电子版,详见附件3; 2、《2014年4月、2014年12月及2015年4月报送北京市金融局银行服务处的担保机构月报》电子版; 3、近2个月担保机构贷款卡查询记录; 4、对于2015年5月31日前已经代偿、逾期的项目需在申报材料中标示。 (二)未准入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要求 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机构准入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 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一份,首页及骑缝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中海国际中心17层,邮编:100034。 (二)联系人 卢俊秀 联系电话63220300-6206 邮箱lujx@bjcrg.com 王晶京 联系电话63220300-6309 邮箱wangjj@bjcrg.com 附件: 1、 《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操作规程》http://www.bjdbxh.org.cn/Files/adminfiles/B3506677E4C55E91/附件1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操作规程.docx 2、 《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风险补偿机构准入申请书》http://www.bjdbxh.org.cn/Files/adminfiles/B3506677E4C55E91/附件2《北京市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风险补偿机构准入申请书》.docx 3、 《担保机构新增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项目申报表》http://www.bjdbxh.org.cn/Files/adminfiles/B3506677E4C55E91/附件3担保有限公司新增风险补偿资金专项业务项目申报表.xls 4、 《风险补偿申请书及资料清单》http://www.bjdbxh.org.cn/Files/adminfiles/B3506677E4C55E91/附件4风险补偿申请书及资料清单.docx 5、 《已准入的担保机构名单》http://www.bjdbxh.org.cn/Files/adminfiles/B3506677E4C55E91/附件5已准入的担保机构名单.docx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