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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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201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工作座谈会

来源:gao_zw 责编: 时间:2016-09-13 09:58:25 浏览次数:

 协会召开201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工作座谈会

 

201634,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在北京再担保公司召开201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常务副秘书长刘海波主持,市高院李健法官、再担保公司董事长、协会会长秦恺出席会议并讲话。协会原会长李世奇、再担保公司、首创担保公司、中关村担保公司、金达担保公司、晨光昌盛担保公司、海淀科技担保公司、中国华海担保公司、保福担保公司主管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负责人及协会工作人员等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秦恺会长通报2013201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试点情况以及2015年协会在推进诉保业务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二是李世奇介绍《建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赔偿准备金制度的规定》修订情况;三是八家担保机构介绍2015年开展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情况、主要经验做法,以及开展诉保业务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讨论《建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赔偿准备金制度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四是市高院及协会领导对进一步做好诉保业务工作提出要求。

秦恺会长指出,这几年我市诉保业务有了较大的发展。2013年全市新增诉保业务总额44亿元,2014年新增诉保业务总额62亿元,2015年新增诉保业务总额112.72亿元,年平均增长50%以上,目前在保余额达到150.89亿元。其中8家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试点担保公司2015年新增诉保额(标的额)96.19亿元,占全市新增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总额85.34%,涉及案件562件,担保费收入5469.37万元。从以上3年担保数据分析,新增担保额、涉及案件数、担保费收入等全市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总体发展稳步增长,目前尚未发生代偿情况。

1、诉保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二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增加了诉讼调解结案的机率,加快了案件审理的时效;四是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诉讼财产保全担保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五是各家担保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规范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的投入,特别是参与案件的审理方面配备了专业的业务人员。

2、诉保试点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证金问题。部分法院向当事人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对诉保业务产生一定影响;二是案件的信息不对称,影响担保公司确定担保标的和出具保函;三是试点范围目前只局限于法院立案阶段,业务范围还可以扩大到案件审理和调解阶段;四是相关市场主体不公平竞争对诉保业务的正常开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秦恺会长强调,协会今年要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贯彻落实市高院对开展诉保业务的指导性意见,把会员担保机构在诉保业务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市高院反馈,按照高院要求不断完善诉保业务的规范管理,保证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重点工作包括:强化对参与诉保业务机构的信用自律,确保担保公司不做任何违反行业规范、行业操守的事情;强化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评价工作,对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按季度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担保机构进行及时约谈、劝导或清除;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参与诉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市场业务需求和行业发展情况,适当扩大参与试点的担保机构数量;积极推动诉保业务建立再担保机制,合理分散风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世奇介绍了《建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赔偿准备金制度的规定》的修订工作,他指出,建立赔偿准备金制度是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规范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立和落实准备金制度,可以保证诉保业务出现风险时担保公司能及时代为赔付,可以提高担保公司的公信力,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与会的担保公司代表介绍了本公司去年和今年年初以来业务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大家表示支持协会牵头建立和落实诉保赔偿准备金制度,同时也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高院李健法官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推动开展诉保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感谢协会对市高院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她指出,我市在开展诉保业务试点过程中取得的成效显著,整个工作积极有序、运行良好,各项制度比较健全,促进了行业自律,维护了诉保市场秩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推动了法院诉保工作的开展。她表示,针对会上各家担保机构提出的统一诉保合同标准、规范机构信用评级,减少信息不对称,扩大担保机构信息查询权限,扩大试点担保机构和试点法院等一系列问题和建议,将及时向市高院领导汇报,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方案。关于保险公司介入诉保业务的问题,市高院将保持关注,做好调研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此外,市高院目前在积极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希望协会工作也能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李世奇在讲话中强调:协会要加强与市高院和其他行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市高院反映担保公司的诉求,向担保公司传达市高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他希望在进一步修改完善《赔偿准备金制度的规定》后,提交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尽快实施。

最后,秦会长作了总结讲话。他感谢市高院领导对协会工作给予的肯定,同时强调协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环境,维护诉保业务的市场秩序。并要求将本次会议的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和建议书,上报市高院。今后协会将一如既往地加强行业制度建设,为市高院、担保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行行业自律,促进我市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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