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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工程保证担保工作专题会
来源:gao_zw 责编: 时间:2016-09-13 10:00:01 浏览次数:
协会召开工程保证担保工作专题会
会议指出,2015年北京市担保行业总体运行基本平稳。非融资担保新增总额1115.38亿元,同比上升93.33%。非融资担保及其他业务合计期末在保余额1403.21亿元,同比上升59.38%。2016年一季度本市有24户担保机构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业务。截至3月底,这24户担保机构在保余额328.91亿元,同比增长-9.27%。其中工程款支付担保183.89亿元,工程履约担保145.02亿元。2016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新增担保额21.77亿元,同比减少-29.62%。工程款支付担保10.86亿元,工程履约担保10.91亿元。新增担保项目136个,同比减少了24.02%,整体呈下降趋势。
会议认为,自2016年1月份实行赔偿准备金专户存储制度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有12户担保机构已经到国开行办理开户手续及时将赔偿准备金存储到位。但同时仍有部分担保机构未按照规定存储赔偿准备金,个别担保机构对建立赔偿准备金制度存在误解,需要加强制度宣传和解读,提高会员担保机构的认识。同时,制度试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和调整的问题。
会议强调,建立赔偿准备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树立担保机构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推进工程保证担保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赔偿准备金是以担保机构自己的名义存在指定监管银行的专门账户,保障出现担保事项违约时,担保机构有足够的资金履行赔偿义务。赔偿准备金并不是存在协会的帐户上,不存在担保机构向协会缴纳保证金的情况。赔偿准备金开户行选择国开行,是经过多家银行综合对比,考虑到发生代偿时可以随时启动赔偿准备金进行赔付,同时又能保证担保机构存入资金的利益最大化。
会议指出,保证金制度实施3个多月来,协会经过反复调研,一方面考虑到坚持实行赔偿准备金制度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考虑到减轻各家担保机构资金使用压力,提出了三个改进建议:一是将初始赔偿准备金200万、300万、400万、500万元四个档,划分为200、300万两档;二是将担保公司按照年末在保余额的万分之五提取赔偿准备,调整为按照当年新增担保额的年末在保额万分之五提取赔偿准备;三是将赔偿准备金提取额与担保公司初始赔偿准备金合计上限由原先的800万元调降到600万。协会将根据大家的意见修改试行的制度。
会议要求从事工程保证担保的各家担保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赔偿准备金制度的必要性,按照制度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同时也希望各担保机构加强自律、凝聚力量、弘扬正气,通过正常渠道向协会反馈意见,切实维护好来之不易的行业发展成果。
会议还讨论确定了协会工程保证担保业务负责人调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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