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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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担保行业规范》制定试行的说明

来源:wangjc 责编: 时间:2016-09-13 13:39:53 浏览次数:

 关于《北京担保行业规范》

制定试行的说明

孙家骐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

受协会委托,我代表协会做《关于〈北京担保行业规范〉制定试行的说明》。

为了适应担保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在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北京市财政局经建一处的全力支持下,研究制定了《北京担保行业规范》(以下简称《行业规范》)。协会利用自身有限的人力,借助协会各位会长、常务理事的力量首先开展了全面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担保业的现状,进而深入学习八年来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等各部委颁布的各项政策法规,在深入对照学习的过程中发现,北京担保行业虽然从未出现大的问题,但是仅针对现有文件规定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协会经研究同意课题组提出的建议:《北京担保行业规范》要立足于现状,首先要实事求是,制定出最基本的行业规范,使全行业首先达到最基本的要求,逐步完善,不断提高管理规范水平。

 

一、制定北京担保行业规范的背景情况

(一)、北京担保行业快速发展,客观要求制定《行业规范》。

截止到2006年年底,全市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有63家,注册资金达到142.62亿元,近5年来每年以38%的速度递增,63家担保机构2006年当年担保总额达324.03亿元,近5年来每年以50%以上的速度递增。这些说明,担保行业已经形成,但是北京市目前尚没有相应的法规,也没有行业自律规定,这与行业发展是极不适应的。

(二)、总体思路的调整,要求制定《行业规范》。

前几年担保行业尚未形成。因此几年来无论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是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重在发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各方面的资金投入担保事业,为企业发展服务,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实践证明这一指导思想是完全正确的,促进了北京担保行业的形成和发展。

经过几年发展,担保行业已经形成,担保行业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已经显现,可以说制定《行业规范》的条件已经成熟。因此需要调整思路:从在发展中规范,调整到在规范中发展,把担保行业能否健康有序发展放在首位,规范每一个担保机构的行为,防范各类风险,是当前和今后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二、制定《行业规范》的主要依据

制定《行业规范》的主要依据一是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北京担保行业的现状。

(一)对照政策法规,看北京担保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担保机构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未能认真落实各有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规定。

1、未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

2、部分享受政策的担保机构未按要求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为主;

3、部分担保机构未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收费;

4、部分担保机构超出自身能力,违规做大额担保;

5、注册资金不实;

6、未能及时通报自身信息变更状况;

7、在与银行协作中信息沟通不够;

8、同行业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非正常竞争;

9、部分担保机构客户信息处理欠妥;

10、不注意自身形象和行业形象。

(二)、按照《公司法》运作的共性问题。

经调查全市正常运行的63家担保机构90%以上是公司制企业,部分担保机构未能按《公司法》的要求运作。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隶属关系与独立运作的问题;

2、         家族式管理与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问题;

3、         长期发展的问题;

4、         财务等内部管理的问题;

5、         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问题。

 

三、制定《行业规范》的基本原则

(一)建立良好形象的原则

制订《行业规范》的重要目的是保持和树立北京担保行业的良好形象,不出现大的问题,能够平稳健康发展。

(二)逐步完善渐进的原则

《行业规范》国内尚无成熟的参照版本,我们的原则是先有,逐步完善,不求一步到位,不求尽善尽美一蹴而就,而要渐进。

(三)普遍接受适用的原则

《行业规范》不是评优、评先的标准,而是针对问题,对行业的一种基本要求,是合法、合规必须做到的,是多数担保机构能够做到、能够接受的。

(四)全行业大担保的原则

《行业规范》的内容应尽可能覆盖全行业,因为协会会员有1/3是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有1/3是以非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如以工程类担保为主,兼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民营担保机构,还有1/3是两者兼有,多种经营的。为此《行业规范》多数条款应适用于所用担保机构。200610月市建委颁布了《关于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经审阅《行业规范》未发现与之相悖的内容。

(五)系统与区别对待的原则

 《行业规范》力求系统,既有对公司制企业的一般要求,这是基础;又有对担保行业的自律性要求,具有行业特点,这也是担保行业规范,区别于其它行业规范的基点。

 

四、结构与条文安排

 《行业规范》核心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企业治理结构,内部管理的要求,这一部分的内容带有通用性,即一般公司制企业均应做到的。二是对担保行业的特定要求,主要是结合行业特点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同时也像所有规范性文件一样,前有总则,后有附则。

 因有些内容难以截然分开,经研究内容仍分为四部分,只是未加标题。大家手里都有《行业规范》及其相应的研究报告,详细内容我在这里就不讲了。

 

《行业规范》在制定过程中已多次征求各担保机构及相关各政府部门的意见,并充分采纳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行业规范》及其研究报告已报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市财政局经建一处、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协会拟于本次会后颁布试行,由于目前在担保行业尚无成熟先例,可能还存在很多问题,试行后将根据各担保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希望各担保机构能认真执行《行业规范》,并就其完善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行业规范》的研究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和探索,因为全国尚无先例,再加之水平有限,起点较低,定有许多不当之处,希望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希望担保机构的同仁们给予指正,我们将经过实践逐步完善。

 

本规范在研究制定中得到了各有关政府部门和业内专家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在此表示感谢。

 

 

 

                              二〇〇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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