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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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担保机构评级 工作会

来源:gao_zw 责编: 时间:2016-09-13 14:27:35 浏览次数:

 协会召开担保机构评级工作会

 

2012510,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在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担保机构评级工作会。李世奇会长主持会议,中国诚信信用管理公司、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大公资信评估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公司、北京资信评级公司、北京君维诚信用评估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协会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李世奇会长首先介绍了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各评级机构总结2011年度开展担保机构评级工作及在评级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二是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三是研究评级工作如何与监管部门提出要求合理对接。

接着,李世奇会长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讨论稿)进行了介绍。《通知》强调:

一、担保机构应积极参加并配合做好资信评级工作。所有担保机构每年都应进行一次资信评级;评级前,担保机构应对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全面自查;评级过程中应积极配合评级机构准备资料,接受访谈。

二、评级机构应认真、客观、公正的做好评级工作。评级机构应独立做出信用等级的最终评定。最终评定结果,不应突破《北京市担保机构评级规范标准》的底线要求。评级报告要充分揭示担保机构的全面情况,并应重点突出,观点明确。

三、相关工作要求,工作安排。评级机构应认真履行保密承诺。评级费用标准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上半年原评级到期的担保机构应于625日前完成评级工作,下半年原评级到期的担保机构应于1225日前完成评级工作。

会上,各评级机构做了2011年评级工作总结,并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讨论稿)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表示将积极配合担保协会继续做好今年担保机构评级工作,按照协会提出的要求,公平、客观、公证的反映担保机构的实际情况,促进担保机构提高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能力,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会上大家结合监管部门关于对投资比例、准备金提取、风险集中度、放大倍数以及现金类资产的核定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认为在评级过程中,一方面要紧密结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另一方面又不能简单套用监管部门的要求,做为信用评级的标准,必须综合分析担保机构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对风险控制水平,对信用管理水平做出综合评定。大家一致认为,各评级机构应该有自身的特点,但对同一担保机构的评定结果不应有较大差别,为此建议协会在现有基础上,制定信用评级的底线标准,以保证对同一担保机构的评级结果,最终等级相对一致。并表示愿意在会后,由各评级机构进一步研究,结合原《评级规范标准》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书面报送协会。

最后,李世奇会长首先对中国诚信信用管理公司承办这次会议表示感谢!并感谢各评级机构多年来对协会工作的支持,认真负责地开展担保机构评级工作。协会将把评级机构对《通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写到《通知》里,对《通知》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给评级公司及担保公司,同时协会将着手对原《评级规范标准》进行修定,请大家回去之后,尽快进行研究,将意见、建议尽快报送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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