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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恺会长解读宣讲《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来源:zhangcunbao 责编: 时间:2017-09-08 19:32:47 浏览次数:

91日,北京再担保公司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政策解读宣讲会。公司董事长兼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会长秦恺从《条例》制定和颁布的背景、《条例》实施对于融资担保行业的重大意义、《条例》作为法律法规的亮点、学习体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公司业务总监吴昊明就《条例》与2010年七部委制定的《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比较分析,对《条例》要点和新意进行了说明。再担保公司领导、总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企业全体员工共130多人参加了宣讲会。再担保公司副总经理张燕钢主持会议。

秦恺董事长兼会长指出,《条例》的颁布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背景下颁布的,是对18年行业发展经验的高度总结和服务中小微企业初心的本源回归,也更加符合国际通行惯例。《条例》与2015年国务院下发的43号文件主旨一脉相承,遥相呼应,形成了指导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顶层政策设计框架。

他指出,对于《条例》主旨要义和亮点的把握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此次颁布的《条例》属于国家行政法规,更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无论是监管还是政策扶持,都有了法律依据;行业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行业的地位与社会公信力也有了一定的提升。其次,行业定位更加清晰,管理理念有了新变化。既明确了行业的普惠金融性质,强调了43号文件提出的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属性,又明确了促进行业发展监管与扶持并举的管理理念,并为行业如何扶持、监管与考核指明了方向。第三,明确提出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政府、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一是明确提出了政府在扶持与监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解决了以往行业政策效果不显著问题;二是通过建立财政资本金的投入和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严格区分类别,保证政策的精准性与有效性,充分发挥政策功能作用;三是以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方式,明确行业扶持与监管的权利与责任,也体现了担保的属地化特征。

秦恺董事长兼会长还结合自己多年的从业经历谈了对学习《条例》的体会。一是服务中小微企业是一份崇高的事业,需要有社会责任心和普惠情怀;二是要坚持“政府出资、政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坚守“满腔热忱为弱势群体服务”的信念,做好中小微担保事业;三是《条例》与43号文一起理清了多年以来困扰行业发展的混乱认识和做法,还担保以本来面目,更加坚定了有志向投身这一事业的从业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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