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信用动态

12月北京信用大事一览(2023年12月)

来源:北京中关村信促会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24-03-13 12:25:26 浏览次数:

2023年12月份,北京社会信用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进行了梳理和盘点。

 

✈导读

➤北京:2023信用北京论坛,解码创新融合与高质量发展“信”路径

➤北京:市经信局到上地医院开展海淀区“信用医保”结算模式调研

➤北京:本市首次出台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 社会组织将按信用等级差异化监管

➤顺义:顺义区税务局帮助企业以“信”换“贷”,破解融资难问题

➤北京:打造首善之区的“北京诚信”

➤大兴: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主题活动

➤北京:志愿服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

➤北京:打造安全评价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北京模式”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签订框架协议 共建“信用京津冀”

➤北京:守正创新,构建首都特色社会信用标准体系

 

北京:2023信用北京论坛,解码创新融合与高质量发展“信”路径

2023年12月26日,2023信用北京暨第九届信用中关村论坛召开。国家信用主管部门领导以及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信用企业代表等,围绕创新融合与高质量发展,共同描绘出清晰的“信”路径。

深化“北京诚信”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效优质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本届信用论坛积极呈现京津冀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探索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更好发挥信用的基础性作用,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跨境贸易发展,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助力首善之区的“北京诚信”,聚焦高质量发展,为供给侧改革、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赵怀勇在致辞中表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良好的信用环境、规范的制度建设,对引导各类要素充分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举措。信用论坛的召开,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信用的基础作用,更好支撑服务业开放探索,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北京经验”。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心超指出,当前,信用建设已经进入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保障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北京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重点做好“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应用、深入推进京津冀(晋)信用合作共建”等三个方面工作,积极发挥信用的基础性作用,为“五子联动”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打造首善之区的“北京诚信”。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毛东军表示,2023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一体化、全覆盖、广融合发展阶段迈进,在五个方面取得了实质进展:一是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畅通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政务失信投诉及治理工作机制;对全市52家市级部门和16区开展政务诚信监测。

二是在商务诚信和优化环境建设方面,实施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创新改革,1100余家企业下载了2300余份报告。与全市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相融合,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37个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142类监管对象。发布实施《北京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形成“多口受理、一次办成”横向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为5万余家企业实现了信用修复,其中10112家企业在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实现了“一次申请,同步撤下”。编制了《信用修复审核规范性回复手册》,主动向3.8万家新近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及时发送信用修复告知短信。形成“帮扶清单”和“治理清单”,深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治理工作。

三是在信用惠民便企应用方面,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北京“信易贷”平台入驻金融机构431家,发布金融产品1075个,联合工行、中行、邮储、北京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银税贷”“政采贷”等特色产品。石景山、东城、密云、丰台、通州、房山等区深入开展“信用+医疗”工作,覆盖医疗机构28家,注册用户26万,服务患者39.3万人次,二次以上重复使用患者占比82.4%。“信用+地铁智慧安检”注册用户9.5万人,使用人数占高峰时段进站量87%,进站时间缩短60%。组织开展社会化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并扩展至京津冀晋区域,初步形成信用应用场景社会化评价机制。

四是在数据归集共享和治理方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归集信用数据13.3亿条,其中自然人信息约7.63亿条,企业信息约5.72亿条,企业自愿注册信用信息7174条;归集企业和个人正向信用信息1394万余条。组织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全市信用数据质量显著提升。支持社会机构开展“信用数据专区”试点建设,接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共信用数据和10余家社会数据。

五是在信用环境建设方面。组织开展信用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圈、进校园、进大厅等“六进”活动100余场,营造“知信、学信、管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朝阳、大兴、房山区深入开展北京市“社会信用管理服务创新先导区”建设。东城、西城、海淀区成功创建第四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现北京市信用示范区“零的突破”。

厚植信用根基、深化信用治理、创新信用应用,信用示范区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信用论坛上,海淀区相关领导介绍信用示范区创建经验。2023年,海淀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落地推广9个场景;搭建“党建+民生”六型医保,打造“线上付、信用付”医保结算新场景;创新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建立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首推人才、股权、并购等三款信贷产品,截至2023年11月末,科创金服中心共受理科创信贷业务403笔、金额48.42亿元;完成2.2万多家企业“信易贷”授权认证工作,累计为近200家企业发放贷款32.69亿元,全面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下一步,海淀区将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打造“诚信海淀”品牌,树立全国信用标杆。

区域信用协同,京津冀晋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党中央关于京津冀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符合中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本届信用论坛发布的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共建成果及社会化信用评价活动优秀案例,凸显了四地合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共铸产业协作“一条链”,共绘民生保障“一张图”,形成创新融合与区域信用协同的动力源,四地齐心,共同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以点带面,点面共进。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处处长杨立全深度总结2023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共建六项成果。一是召开首届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发展大会,发布京津冀晋信用协同监管、信用报告互认、守信企业联合监管三项机制;揭牌京津冀晋信用科技实验室大同创新实验基地,签署“信用+医疗”专项合作协议。二是实现八类公共信用数据跨区域共享,截至目前,共享公共信用数据3293.68万条,覆盖683.47万家市场主体。三是联合印发《关于京津冀晋公共信用报告跨省市互认的通知》,实现公共信用报告跨区域互查互认,实现公共信用报告在异地应用场景中具有同等效力。四是联合发布《京津冀晋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工作方案》,对四地综合评价A等的企业,建立跨区域联合激励工作机制。五是跨区域信用协同监管实现新突破,主要覆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旅等领域。六是发布区域社会化信用评价优秀案例。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级巡视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张宇航就京津冀晋社会化信用评价活动优秀案例情况展开详细介绍。2023年,京津冀晋四地信用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了《京津冀晋社会化信用评价试点活动方案》,动员社会机构广泛参与评价试点活动。并按照前沿热点创新类、行业应用实践类、民营经济促进类、信用技术应用创新类、社会关注问题探索类等五类方向,评选出24个社会化信用评价优秀案例,构建了区域社会化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了跨区域信用创新应用。

 

京津冀晋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对形成统一市场、提升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对全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将起到辐射带动和先行示范作用。在圆桌对话环节,张宇航,杨立全,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燕,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双喜围绕“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创新、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等主题交流研讨,分享了四地信用协同共建经验及相关思考。他们表示,将持续强化区域协作和协同创新,探索发展新路径,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完善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构建数据共享、标准协同、结果互认、场景联动的发展格局,高标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助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

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信用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如何通过信用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发展信心,是本届信用论坛关注的焦点之一。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监管是我国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所创新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政策引领、法律保障、实践创新,信用监管不仅仅成为支撑“放管服”改革的基础性机制,也成为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博导王伟建议,以信用监管的现代化为导向,强化法治引领、切实保护权益、推动社会共治,尽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监管体制,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强大的制度支撑。    

当前,我国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与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信用论坛重磅发布2023年度北京市企业创新信用领跑企业、信用领跑楼宇名单;成立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专委会,着力深化“政府引导、社会组织牵头、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北京模式”,打造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单位,发挥ESG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的积极作用,助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治理机制,赋能企业和产业生态可持续发展,共同服务“五子”联动发展战略。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理事长、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荣兰在发表《2023年度信用领跑行动综合分析报告》时指出,2023年信用领跑行动采用了三项创新举措,通过五个维度的数据,客观真实地展示出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创新性和市场活跃度越高。2023年,信用领跑行动采用“领跑+助跑”模式,深度对接北京“信易贷”平台,打造了涵盖近一万家的信用重点培育企业库,实现参与主体爆发式增长,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通过客观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信用领跑企业在信用状况、科技创新力、市场活跃度、市场竞争力、市场成熟度等方面,明显优于普通企业。信用领跑楼宇的用“信”场景逐步拓宽,区域贡献度日益增强。

践行“征信为民”理念,助力“普惠金融”发展。朴道征信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以邗表示,作为全国第二家同时持有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和完成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的市场化征信机构,朴道征信积极打造“个人+企业”双轮驱动征信服务,为“信用白户”、科技和小微企业融资等金融服务提供重要支撑。朴道征信上线个人和企业征信产品共计49大类,累计调用逾261亿次,服务金融机构等客户超七百家。

金信网银监管科技研究院院长王德军则建议打造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园区产业聚集为目标、以信用应用为基础的招商引资和产业服务模式,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构筑生态屏障,助力区域经济释放活力。

信用论坛还邀请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南京、厦门、深圳等多地的代表围绕ESG赋能信用治理生态体系搭建、信用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创新信用监管,激发市场活力等内容展开圆桌对话。

信用北京论坛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指导,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中关村发展集团、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主办,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办,北京农商银行、社会价值投资联盟、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内蒙古信用促进会、深圳市信用促进会、厦门国信信用大数据创新研究院、天津市信用协会、北京企信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飞云信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金信网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协办。

(来源:中关村信促会)

北京:市经信局到上地医院开展海淀区“信用医保”结算模式调研

为落实《2023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关于加快补齐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短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年12月21日,北京市经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张宇航带队来到上地医院,开展海淀区“信用医保”工作调研。海淀区科信局产业促进二处、海淀区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上地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上地医院一楼门诊大厅,沉浸式体验了海淀区“信用医保”就医模式。该模式仅需在就诊前线上签约,获取信用就医额度,挂号时即可自动识别“信用医保”身份,患者依靠“个人信用”即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诊间支付便利,减少了在院多个环节的排队缴费时间,极大提升了医院服务效率,实现医院就医流程再造。此外,患者在离院结算时,还可自由选择“信用支付”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还款时可选择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支付,极大提高了结算灵活性。

座谈会上,海淀区科信局、海淀区医保局及上地医院相关领导分别介绍了海淀“信用医保”的建设背景、整体建设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与会各方围绕授信流程、授信范围、授信额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北京市经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张宇航对海淀区“信用医保”创新场景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海淀区“信用医保”结算模式与院端信息系统深度结合,促进了个人诚信机制在公共服务、社会生活等领域创新拓展应用,发挥了海淀特色,海淀区要持续探索、优化,进一步实现海淀区“信用医保”结算模式能落地、可推广。

下一步,海淀区医保局将继续强化科技创新,突出特色发展,持续研究探索“信用医保+移动支付”相结合的优质服务新模式,以创新驱动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来源:海淀区人民政府)

北京:本市首次出台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 社会组织将按信用等级差异化监管

《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23年12月25日,本市就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根据《办法》,本市将根据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社会组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这是本市首次在社会组织监管领域出台信用监管相关办法。

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为加强本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新型监管机制。

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包括登记基本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管理信息、活动异常名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信息、相关荣誉信息以及社会组织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等。

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仁利介绍,《办法》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明确了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方式、评价指标、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内容。

通过积分开展信用评价

在评价方式方面,社会组织监管部门通过信用积分的方式,对社会组织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在评价指标方面,从党组织建设、诚信建设、内部治理、规范运营、评估等级、社会评价等多个维度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正面信用行为,避免发生负面信用行为。

根据《办法》,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等级根据积分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信用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社会组织信用积分基础分值设置为600分,分值上限为950分,下限为350分。

据了解,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等级统一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信用等级为A和B的社会组织将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信用优良组织优先扶持发展

李仁利介绍,本市将依据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社会组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优良的社会组织,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等级一般的社会组织,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信用等级差的社会组织,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加大监管力度。

在扶持发展方面,对信用等级优良的社会组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规范流程,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一般和差的社会组织,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中慎重使用。

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数量已从“十二五”末的9000余家增长到1.2万余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从2万余家增长到4.7万余家。李仁利介绍,《办法》的出台,是本市首次在社会组织监管领域出台信用监管相关办法,是本市社会组织监管领域的一件大事。加强信用监管,有利于开展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来源:北京日报)

顺义:顺义区税务局帮助企业以“信”换“贷”,破解融资难问题

2023年顺义区税务局按照市税务局工作部署和区政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安排,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等文件做好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及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面向辖区内企业开展3次纳税信用政策培训会,制作《如何查询纳税信用》短片并发布,不断扩大宣传面。

“银税互动”为发力点,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帮助企业以“信”换“贷”,破解融资难问题帮助企业以“信”换“贷”,破解融资难问题。2023年前三季度,9家合作银行共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贷款1994笔、贷款金额85.1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1933笔、贷款额约22.41亿元;2023年1-11月,累计为纳税信用良好企业提供免费配送等其他便捷服务,为企业节省快递服务费等相他相关资金,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来源:顺义区人民政府)

京:打造首善之区的“北京诚信”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要以“北京标准”“北京效率”“北京诚信”为支撑,塑造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

《意见》明确重点任务之一是打造首善之区的“北京诚信”。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社会氛围,让守信践诺成为北京营商环境最醒目的标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和“阳光行政”,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诚信行政水平。深入开展商务诚信建设,统筹推进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诚信建设,加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树立契约精神,积极履约践诺,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治理制度等方面的作用,围绕劳动用工、医疗卫生、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加大对诚信典范和失信案例的宣传力度,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意见》指出要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社会信用、涉外法治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升综合监管执法效能,加快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建立“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落地实施。(来源:中宏网)

大兴: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主题活动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树立诚信经营观念,2023年12月4日,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在大悦春风里商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以张贴海报、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小礼物、发放宣传资料、摆放食品安全科普易拉宝、食安主题趣味互动游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向来往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新风尚,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和谐氛围,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打造“食安大兴”新名片。共计100余人参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20余人参加互动游戏,检测10余份食品。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民族的未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目的就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崇尚节俭、经营者诚信经营、监管者守土尽责,倡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享共治,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努力营造全区食品安全良好氛围,放心消费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

北京:志愿服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

北京市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又有新举措。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印发《北京市志愿服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志愿服务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违规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将被计入志愿服务不良类信息。

根据管理办法,志愿服务信用信息是指能够反映与评价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等主体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基础类信息、良好类信息、不良类信息和其他类信息。

其中,基础类信息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志愿服务良好类信息是信用信息主体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得表彰或奖励等信息。志愿服务不良类信息是信用信息主体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失信信息。

根据该管理办法,未经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本人同意,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志愿服务记录等均为志愿服务不良类信息之列。

据了解,志愿服务信用信息管理遵循依法依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的原则。北京市信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志愿服务信用信息管理,统筹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工作。北京市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志愿服务信用信息归集、公布、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依法或依授权做好志愿服务信用信息的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实施工作。

此外,管理办法还倡导各级政府部门将志愿服务信用信息作为行政决策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并建议相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依据志愿服务信用状况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拓展信用激励应用场景,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市志愿者信用激励制度。(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打造安全评价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北京模式”

为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安全评价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促进安全评价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近年来积极创新管理方式,着力构建以“风险+信用”为基础、“分级分类+协同监管”为关键、“科技+共治”为驱动的新型监管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制定修订了《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北京市安全评价报告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北京市安全评价机构信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南(试行)》《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场景综合检查单》等,确保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同时,采用封闭培训、视频会议、现场执法、调研督导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安全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开展专题培训,持续增强各级人员守法意识、提升工作技能。

强化过程监管。将“6+4”(即结合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6项基本制度,“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4项场景化)综合监管理念与安全评价工作实际的有机结合,在安全评价机构监管领域推进分级差异化监管和综合监督检查,实行“风险+信用”监管模式。同时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本市上一年度的法定评价报告进行评估打分,摸清和掌握本市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执业情况和服务能力,促进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不断规范化,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突出技术赋能。在安全评价报告评估中,采用“AI初审、专家双复合”的工作方式,实现报告评估智能化、精细化、科学化。在2023年度安全评价机构信用风险等级复审中,首次采用了网络爬虫技术,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共400余个门户网站获取了机构被裁决、处罚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安全评价机构信用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

实现信用分级监管。制定《北京市安全评价机构信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南(试行)》,建立安全评价机构行业领域信用评价量化指标体系及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从机构资质保持、内部管理、执业过程、技术能力、守法诚信经营等从业情况和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贡献等社会公益情况多方面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信用分级工作。将北京全市31家安评机构分成四级,依据分级结果,实现市区联动和差异化监管。构建市、区两级上下贯通、协同一致,第三方辅助监督的评价机构监管机制,既能提升“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监管能力,更能激发安全评价机构自觉自主加强机构建设的主动性,实现了政府和机构的良性互动。(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签订框架协议 共建“信用京津冀”

日前,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共建“信用京津冀”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会上,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共建“信用京津冀”框架协议》。

《共建“信用京津冀”框架协议》由市场监管总局深度参与,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提升信用监管协同能力,推动京津冀信用监管制度改革,打造“信用京津冀”品牌为目标,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三地多次会商研究制定此协议,旨在通过加强合作,构建起覆盖京津冀地区的信用监管体系,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快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力度,向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开放共享涉企信用监管数据。京津冀三地之间加强信用监管数据互认共享共用,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为共建“信用京津冀”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要稳步推进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创新。把握三地区域差异,着力推动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方面,推进异地同标、协同共治。三是要强化提升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质效。积极融入并主动服务和支撑重大国家战略,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加强对信用监管日常监测,对重点问题开展多维度分析,为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谋划工作思路。

下一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围绕落实天津市“十项行动”,全面完成共建“信用京津冀”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沟通,在总局共建“信用京津冀”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强化责任担当,争取总局在数据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支持,加强大数据监测分析、智慧监管等方面的探索。二是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合作,通过签订子协议等方式,在统一工作机制、统一监管标准、统一监管规则上下功夫,共同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三是制定天津落实《共建“信用京津冀”框架协议》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分阶段安排工作进度,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协议落地实施。(来源:天津日报)

北京:守正创新,构建首都特色社会信用标准体系

一、北京信用标准化开展情况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多个文件中,标准首次与战略、规划、政策被并列提出,标准体系成为高质量发展六个保障体系之一。北京市将“北京诚信”“北京标准”作为优化营商四大示范工程的组成部分。当前,信用和标准化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北京市市高度重视信用标准化工作,是全国最早发布信用标准化的地区之一。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完成信用标准化顶层设计,形成政府与市场分工协作的信用标准化治理体系,实现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的多元供给。信用标准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结合紧密、信用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共同构成信用制度体系。积极开展信用标准化创新、探索推动信用多类别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落地,牵头推动京津冀晋在全国率先建立信用区域标准化合作机制。信用标准已经初步显现其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基础设施的定位与作用,在支撑北京及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完善顶层设计,形成有效的信用标准化治理机制

一是信用标准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北京市形成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信用主体自我管理的信用标准化治理机制。在政府方面,基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形成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工管理的信用标准化分工机制。在行业自律方面,相关社会组织通过发布信用团体标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在主体自我管理方面,很多企业在外部环境约束下,积极建立企业标准,加强自身信用管理。我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也开展信用标准化研究和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推进信用标准化科技创新。2019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成立了北京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信用标准化相关方统筹协调。标委会委员覆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媒体等,具有广泛代表性,形成了北京市信用标准化的协商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信用标准体系。2020年,14项信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计划)被纳入《北京市大数据标准体系》,实现信用标准与大数据标准体系融合发展。2021年,《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2021版)》单列“社会信用”小类,将信用体系建设标准、信用信息标准、信用评价标准、信用服务标准、信用监管标准等作为市重点标准范围,明确此类标准享受财政资金补助,一改以往信用专业表述不准确的弊端。从201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始,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行业信用建设文件均将信用标准化工作列为重点任务。此外,还发布了《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北京市专业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形成自上而下、分工有序的信用标准化制度体系文件。

(二)结合本市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信用标准制修订

一是重点开展信用监管标准研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政务诚信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北京市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参考指南》《北京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职业人群诚信记录建设指引》《北京市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北京市智慧城市建设“月报季评”“双公示”评估指标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级结果等级标准(北京试行版)》等标准。基于《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级结果等级标准(北京试行版)》,已向各部门共享169万家企业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编制了《北京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提出2大类8项31条失信惩戒措施。编制了《信用修复审核规范性回复手册》,形成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机制。

二是开展公共信用和行业信用评价地方标准制定。按照《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适应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需要,对2007年发布的地方标准《信用信息目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进行发布。为加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交换和应用,2023年启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应用规范》等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为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行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制定并发布了《旅行社信用评价规范》《职业信用评价规范 导游》;《行业信用评价指南》《行业协会商会诚信体系建设指南》《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范》等多项标准处于起草阶段。为了加强主体信用管理,发布了《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规范》《信用管理咨询服务规范》。为了加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融合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布了《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三是积极引导信用团体标准发展。2019年开始,北京信用协会、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北京信用学会等三个主要信用社会团体全面启动信用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10余个社会团体发布信用标准,覆盖信用服务、信用管理、信用评价等类别,实现信用标准的多元供给。在全国信用服务类标准短缺的情况下发布此类团体标准,为信用服务标准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培育壮大信用标准化服务业。北京市是全国信用服务机构聚集区,积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相关国家标准、外省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在全国范围内贡献信用标准化的北京经验、北京智慧。多名专家参与《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版)、《企业诚信官技能评价规范》《信用评价师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职业标准的起草和评审,为促进信用管理职业人才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区域合力共建信用标准化,打造区域信用品牌

 

一是形成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区域全覆盖。在河北省、山西省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后,2019年,北京市、天津市同年成立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使京津冀晋成为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覆盖的信用合作共建区域。有多名专家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标委会的委员,实现“专家共享”。

二是探索建立区域标准化协同机制。为了加强信用领域地方标准协同,形成多地的地方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技术要求、统一编号,2020年,京津冀三地社会信用牵头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六方《京津冀区域协同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标准框架合作协议》,成为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和标准部门联合签署的信用标准化合作协议。为了更好支持山西融入京津冀信用共建机制,2022年,京津冀晋共同发布《关于强化京津冀晋社会信用标准化协同机制的通知》,建立四地信用标准化联络员机制并定期召开会议,实现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协同联动。

三是在全国率先发布信用区域标准。在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京津冀晋2022年共同发布全国首个信用区域标准《京津冀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标准》。为了加强信用区域标准统筹协调,四地发布了《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框架,拟于近期发布。为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四地发布了《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2年版)》。京津冀晋四地按照《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开展接口开发,实现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8类公共信用数据跨区域数据共享调用。四地2023年联合印发《关于京津冀晋公共信用报告跨省(市)互查互认的通知》,实现四地公共信用报告在跨省(市)应用场景中具有同等效力。编制统一的《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数据规范》《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数据接口规范》,推动四地完成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8类公共信用数据的共享接口开发。利用京津冀晋信用科技实验室,四地支持社会机构推进“信用+医疗”“信用+旅游”等跨区域联动应用场景、研究制定区域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助力区域守信联合激励机制。通过近几年努力,京津冀晋目前已经在标准化制度、标委会、标准体系、标准发布等方面,在全国率先形成信用区域标准化文件体系。

 

四是积极参与信用国家标准相关工作。北京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与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了对口联系机制。相关机构、专家积极参与信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2023年应邀参加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标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研讨,贡献北京经验和智慧。

(四)多种方式开展研究与宣传,提升信用标准化适用性和影响力

一是建设全国信用标准化创新策源地。发挥首都专业人才禀赋,支持信用标委会专家扎实开展信用标准化基础研究。几年来,在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会议文集上发表多篇阐述信用标准化理论的文章,覆盖信用标准化技术体系、信用标准体系、信用管理与咨询标准、信用服务标准、区域信用标准化、信用标准化数据报告等多个领域,基本完成信用标准化理论体系构建,推动建设全国信用标准化研究和创新高地。

二是积极开展信用标准化创新活动。北京信用协会于2017年开始申报全国第二批团体标准化试点,试点期间共发布5项信用服务类团体标准,积极组织多家信用服务机构宣贯,该试点目前已经建成并通过验收。昌平科技园经过为期两年的创建,于2020年完成了包括信用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该试点是全国第五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两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的实践表明,信用标准可以通过行业自律、企业信用管理的方式,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形式丰富信用标准层次。

三是开展系列活动开展信用标准化宣传。通过多次举办“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信用北京暨信用中关村高峰论坛、北京企业诚信论坛、京津冀(晋)信用合作会议(研讨会)等活动,宣传信用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与行业媒体合作,继续发布《信用标准化大数据(2023版)》(业内首创,2021年首发,连续发布);完成《北京信用标准化报告(2023)》(全国首份区域性信用地方标准研究报告);发表信用标准化文章多篇、基本完成信用标准理论体系构建;为了纪念我国信用标准化工作20周年,北京信用学会邀请知名学者开展了《信用标准化理论、政策与实践》主题讲座和与谈。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当前,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日益完善,扎实推进行业信用监管应用,持续打造全国信用服务业聚集区,信用管理成为社会共识,具有首都特色的诚信文化宣传活动色彩纷呈。

下一步,要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关于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任务责任分工方案》为契机,以信用标准支撑信用应用与创新为导向,进一步将标准制定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相结合、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健全信用标准顶层设计、实现信用标准多元供给、强化信用标准支持行业应用与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信用标准化区域合作。

三、下一步重点任务

(一)完善信用标准化顶层设计。一是通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标准化作用,强化我市信用标准化统筹分工合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北京信用标委会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全国信用标委会、对接全市信用标准化相关机构,支持市信用标准化参与方创新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首都信用标准体系,通过系统评估,将适用于信用工作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纳入标准体系,前瞻性地开展信用类地方标准布局。

(二)扎实开展信用标准制修订。加强落实法律法规规划文件力度,不断完善信用标准化年度指南,积极开展本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评估实施工作。结合本地信用工作需要,开展信用标准制修订,基于《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行业信用评价指南》等基础通用型信用监管标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信用标委会作用,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标准的研制。推动《旅行社信用评价规范》《养老机构信用评价规范》等已立项地方标准发布。充分发挥团体标准的补充作用,鼓励社会团体发布信用监管团体标准。

 

(三)积极推进区域标准的协同。信用牵头部门与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推动,进一步强化京津冀晋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标准协同机制,力争实现协同标准的统一发布、统一编号。研究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共享目录”等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标准的制订与实施,逐步落实交通、环保、医疗、贷款、旅游、审批、家政等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协同标准发布。研究推动京津冀晋通过共同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方式,实现信用区域标准的多元供给与落实实施。

(四)强化信用标准化应用研究和交流合作。在前期信用标准化体系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近年来新出现的信用术语研究、信用技术的研究,系统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通用问题、行业应用问题、区域特色问题。通过各类主题活动的开展,开展信用标准体系、重点标准的宣贯,提升信用标准化的认知度与影响力。

(五)筹备北京信用标委会换届。广泛征集第二届标委会委员,2024当年完成标委会换届。制定新一届标委会工作规划,推进标委会可持续发展。(来源:北京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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