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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担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部分项目担保费率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22-07-06 13:22:18 浏览次数:
北京农担公司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融资 担保支持力度降低部分项目担保费率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的实施细则》(京财经建〔2022〕1197号)政策,以及积极响应北京市文旅局等政府部门号召,北京农担对符合要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按0.5%/年的费率收取融资担保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
在北京市注册且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和住宿业的小微企业,以担保机构在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并经校验的行业为准。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股东以个人名义所发生的贷款业务,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均不纳入支持的范围。
(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乡村旅游经营主体
在北京市注册且符合市文旅局对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界定要求。
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纳入支持的范围。
二、时间期限
自2022.1.1至2022.12.31期间签订保证合同且放款的业务。
三、担保金额
单个小微企业/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申请的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仅限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包括支付员工工资),资金用途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五、担保退费
2022年1月1日至本细则发布之日期间发生的业务,已收取担保费的,可按上述标准办理退费。
六、操作方式
符合政策条件且已签署《委托保证合同》的项目,按上述要求签署补充协议。
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我司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日期为准。
如需办理退费,请浏览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官网下载相关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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