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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度协会工作报告

来源:gao_zw 责编: 时间:2016-09-09 16:23:17 浏览次数:

 建立新的商业模式、再创新的担保辉煌

 

2010-2011年度协会工作报告

 

李世奇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

我代表协会向大会做2010-2011年度协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10年度是全市担保行业学习贯彻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转变经营模式,规范运营行为,保证行业持续发展的一年。特别是进入2011年以来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大家工作十分紧张,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2010年也是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市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委对担保机构支持力度较大的一年。这一年出台了《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外贸企业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扶持促进担保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010年是全市担保业连续7年保持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一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向大会报告的内容分三个部分:一、五年来担保业发展情况;二、协会和担保机构五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三、2011年度担保行业和协会的主要工作。

 

一、五年来担保业发展情况

(一)担保业务连续五年快速增长

2006年底全市担保机构注册资金142.42亿元,2010年底达到369.71亿元,是2006年的2.6倍,年均增长27%。新增担保额由2006年的324.03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936.96亿元,是2006年的2.89倍,年均增长超过30%;其中2010年增速放缓,2006年到2009年年均增长超过35%。在新增担保额中贷款担保由2006年的223.33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497.33亿元,是2006年的2.23倍,年均增长22%

担保业向着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明显,贷款担保由2006年占新增担保额的近70%,到2010年占新增担保额的53.08%;工程类担保2006年为39.72亿元,到2010年达到156.33亿元,是2006年的3.94倍,年均增长超过40%;占全部新增担保额的比例也由12.26%,增长到16.68%

年末在保余额由2006年的40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328.37亿元。

五年来尽管担保额大幅度增长,但代偿率始终保持在1%左右,代偿损失率始终保持在1‰左右,最高年份也未超过2‰。说明北京担保行业风险控制情况较好,总体发展是健康的。

(二)2010年担保行业运行的基本情况

1、行业总体规模

据了解全市带有“担保”字样的公司约有700多户,截至2010年底开展了担保业务的有160170户,其中协会会员单位154户。据对已开展业务的127户担保机构统计,注册资金369.71亿元,同比增长了116.66亿元,增长了46.10%。实收资本357.95亿元,净资产402.90亿元。在127户中,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有105户。

127户担保机构共有从业人员3735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8%

2、担保业务状况

2010年新增担保额936.96亿元,同比增长了5.72%。其中新增贷款担保497.33亿元(含个人消费性贷款担保),同比增长了8.18%;新增其他各类融资性担保(含新增债券发行担保16.71亿元)122.35亿元,同比减少了53.33%;新增非融资性担保317.28亿元,同比增长了93.02%;在非融资性担保中新增工程保证担保156.33亿元,同比增长了24.45%

3、收入效益情况

2010127户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收入18.21亿元,同比增长了5.26%,与担保额增长基本匹配;投资收益5.57亿元,同比下降了3.80%。税后净利润8.28亿元,增长明显,同比增长了103.44%,这主要是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基数较低,目前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

4、风险控制情况

2010年发生代偿1.60亿元,全部为融资性担保代偿,担保代偿率为0.22%,融资性担保代偿率为0.35%,大大低于历年平均代偿率1%左右的水平;代偿损失3341万元,代偿损失率0.01%。这说明风险控制较好。

年末担保准备金余额27.12亿元,拨备覆盖率286.43%,从总体看拨备覆盖情况很好,但拨备情况差异较大。

总体看全市担保行业仍保持平稳健康增长的态势。

为避免重复计算,上述数据均不包括再担保公司的数据。

(三)北京担保机构运行的基本特点

经过对127户担保机构的相关数据分析,北京担保行业显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业务多元化

2010年新增担保额936.96亿元。融资性担保新增602.97亿元,占64.35%;非融资性担保新增317.28亿元,占33.86%;债券发行担保16.71亿元,占1.78%

 

  

在融资性担保新增的602.97亿元中,贷款担保新增497.33亿元占82.48%;票据承兑担保新增69.90亿元,占11.59%;信用证担保5.82亿元,占0.97%;其他融资性担保新增29.92亿元,占4.96%。贷款担保占全部新增担保额的53.08%,在贷款担保中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约占贷款担保的80%左右,约占全部新增担保额的40%多一点。

 

在非融资担保新增的317.28亿元中,工程保证担保新增156.33亿元,占49.27%,占全部新增担保额的16.68%;其中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增工程保证担保148.37亿元,占全部新增担保额的15.84%。房地产开发项目担保合同价款1440.30亿元。 

 

 

2010年年末在保余额1328.37亿元,同比增长19.55%。其中融资性担保余额697.06亿元,占52.47%;非融资性担保余额424.48亿元,占31.95%;债券发行担保余额206.83亿元,占15.57%,这也说明融资性担保一般期限较短,债券发行担保等相对期限较长。 

 

 

担保业务的多元化使担保机构逐步自然形成担保业务的分工与行业、地域的分工,满足了社会各界对担保的不同需求,促进了经济发展。

在担保业务本身多元化的同时,各担保机构也在开展中介业务、投资业务等,适应市场需求,增加担保机构的盈利,促进可持续发展。其中投资收益5.57亿元,是担保业务收入的30.60%

2、发展不平衡

127户担保机构中,2010年新增担保额同比增长5.72%,在保余额同比增长19.55%。其中有27家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额为0,即2010年未发生新的担保业务;同时有15家担保机构年新增担保额超过15亿元,其中中国投资担保公司、首创担保公司、中关村担保公司、长安保证担保公司、厚泽担保公司新增担保额超过50亿元。

商业性担保机构2010年新增担保额702.11亿元,占全市新增担保额的74.93%,同比增长了2.73%;政策性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额234.85亿元,占全部新增担保额的25.07%,同比增长14.53%。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担保机构2010年新增担保额425.46亿元,同比下降了4.13%,民营担保机构2010年新增担保额511.50亿元,同比增长了15.59%

3、再担保公司发展正常,作用明显。

北京市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业务扩展迅速,发展正常。2010年再担保公司当年新增再担保额243.11亿元,同比增长71.97%,再担保余额达到310.56亿元。同时当年新增担保额12.01亿元,年末担保余额13.25亿元。并且服务对象90%以上是中小企业。

再担保公司发展正常的另一方面体现在:与再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担保机构不断增加,由2009年的17户,发展到39户,对担保机构的覆盖率已达30%;并与21家银行和4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再担保公司从2009年起步,到2010年迅速完成了快速发展阶段,开始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再担保公司的迅速发展,对促进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突出的体现在增信和规范两个方面。

增信。一是促进一些担保能力强的担保机构更好地发挥了杠杆作用,担保余额可以放大到20倍,担保责任余额仍控制在10倍以内,既符合北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又为更多的企业提供了担保服务。对于民营担保机构和一些规模较小的担保机构由于与再担保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更有利于这些机构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增加授信额度和放大倍数。

规范。与再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担保机构得到了再担保公司的业务指导,规范水平不断提高。

再担保公司始终坚持以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主,充分发挥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保证担保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保证担保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压价竞争。这一问题存在已经有两三年时间了,最严重的时候是2009年下半年,保费费率已经压到了万分之几,为此协会在各担保机构的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深入担保机构做了调研,调研结果是正常开展担保业务直接成本高于3‰,采取低于直接成本进行压价竞争,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为此协会于2010年初公布了不得低于直接成本压价竞争的通知,并得到市住建委的支持,对于年费率低于3‰的工程保证担保列为无效担保,不予备案,起到了一定效果。但仍有极个别担保机构在变相压价竞争,这种情况一经核实,协会将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是个别担保机构,放大倍数过高。按照建设部、市住建委的规定:放大倍数不得超过10倍,根据市有关部门及公证处的统计,协会经核实,个别担保机构放大倍数居然达到20多倍,甚至到30多倍,为此协会配合有关部门,对放大倍数过高的个别担保机构于201011月暂停了这些机构开展新的工程保证担保业务,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也缓解了竞争中的供求关系。

三是放松保后监管。这一问题是和压价竞争密切相关的。个别担保机构通过压价获得担保项目后,为了压低成本,放松保后监管或者和被担保人达成默契没有监管。个别担保机构甚至已弄不清自己有多少在保项目,这种情况虽发生在个别担保机构,但影响很坏,也埋下巨大风险。

2、融资性担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融资性担保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单笔数额大。这主要是个别担保机构做的政府基础设施项目担保,有的单笔达到几个亿,甚至超过10亿元。其主要源于三个方面:政府部门对担保机构提出的任务性要求;银行愿意放贷,忽视担保机构的实际担保能力;担保机构难以坚持担保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近期部分区县又成立了新的担保公司,专做政府基础设施大额投资担保,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投资比例高。2010年债权投资之外的,包括股权投资在内的其他投资达131.95亿元,是净资产的32.00%,与2009年相比投资比例有大幅度下降,由45%下降到32%,但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不是问题,一方面《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没有投资比例的限制性要求,投资属于担保机构的正常业务,另一方面也有其形成的客观因素,但仍应引起重视。

三是放大倍数低。全市127户担保机构平均放大倍数为3.30倍(中国银监会仅统计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为1.73倍),放大倍数较低。放大倍数达不到3倍的担保机构有40户,根据测算达不到3倍,很难实现盈亏平衡,再加上提取准备金等因素影响,2010年亏损的担保机构达到28户,盈亏相抵后净利润8.28亿元。投资收益5.57亿元,在放大倍数低的情况下,盈利对投资收益的依赖性较大。

3、其他共性问题

注册资本不实或其他应收款数额过大是部分担保机构的突出问题。127户担保机构应收账款合计79.44亿元,其中其他应收款72.09亿元,占净资产的17.89%,占注册资本的19.50%,经了解其中有部分担保机构是股东或其他拆借所至。

准备金提取不足也是一个共性问题。127户担保机构到2010年末准备金余额27.12亿元,从总量上看是符合要求的,并且拨备覆盖率已达到286.43%,但具体分析提取各项准备金的总和低于保费收入50%的有84户,这说明这些担保机构,不仅过去没有按要求提取准备金,就连当年的未到期责任准备这一项都没有提足。

 

二、协会和担保机构五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担保行业队伍不断壮大,协会会员由2006年的60多户,发展到现在已达164户,正常开展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由63户发展2010年的127户,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在各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协会和广大会员一起共同开展了大量工作,共促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坚持把“服务”做为协会的基本职能

协会一方面要为各担保机构、各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并向两端延申,为各金融机构服务,为担保客户服务,另一方面为各相关政府部门服务。

为各担保机构服务主要是应担保机构要求,协调各方面的相关事物,沟通情况,接待担保机构和企业客户、银行金融机构来访,电话咨询等,五年来接待各类来访有记录的就已超过1300人次,帮助担保机构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冲突。其次是信息服务,在市财政的支持下,协会于2006年创建了北京担保协会网站,它迅速成为各政府部门、各会员单位和企业客户了解各项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发展趋势、各担保机构发展情况的重要窗口。2009年为了适应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变化,再次进行改版,增加信息更新频率。

为政府部门服务主要是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独立或参与各类调研和开展相关工作。如受市财政局委托2008年开展了郊区县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起草了系统性扶持担保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又如受市住建委委托对从事工程保证担保的担保机构进行了全面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提出了逐步规范的政策性建议等。五年来共接受政府委托开展专项调研课题8个;受政府委托还开展了大量具体工作,如受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委托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统计调查等,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活的情况和数据支撑。

2010年受市财政局委托完成了《地方财政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政策研究》;多次参与中国银监会多项政策制定专项课题的调研活动;为中国银监会、市财政局、经信委、住建委、金融局等提供行业发展情况数据等等。

(二)坚持把“自律”做为协会的重要职能

行业自律是协会的性质决定的。为了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协会始终把行业自律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2006年协会在市财政局的支持下开始组织制定《北京担保行业规范》,经过组织各担保机构进行了几十次研讨修改,最终于200711日正式颁布实施。《北京担保行业规范》共32条,对担保机构应遵守的经营原则、运作方式、治理结构、遵纪守法、人员素质、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2007年协会利用多种方式组织学习落实。随后在市建委等部门的支持下又制定了《信用评级规范标准》,2009年正式颁布实施,这成为全国各省市第一部在省市内统一的《评级规范标准》。由于各评级机构直接参与了制定、修改、研讨工作,所以一直在贯彻执行。

协会还结合各专项业务开展自律工作,如针对工程保证担保中出现的问题,2008年协会制定了从事工程保证担保应具备的条件,这一规定得到了广大担保机构、市住建委、市标办的认可。又如结合部分担保机构过量投资拆借的问题,2009年和2010年分别研究制定了有关现金类资产管理的规定等。

2010年协会针对部分担保机构在工程保证担保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过调研制定了限制用低于直接成本费率压价竞争的规定等;并且针对个别担保机构出现的一些问题采取约谈的方式,纠正不规范行为。对照《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担保机构存在的差距提出了多项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并具体指导一批担保机构纠正不规范行为。

在全行业各担保机构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自律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保证了行业整体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三)努力做好“维权”工作

做好维权工作是协会义不容辞的义务,协会在维权方面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为担保机构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介绍推荐符合政策规定的担保机构争取享受相应政策;二是积极参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使之更加符合担保机构、担保业发展的现状,增加可行性。例如近几年协会参与了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委、市建委等有关政策的制定研讨等工作。

2009-2010年度积极参与了中国银监会、市金融局《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过程中的多项研讨修改工作,在参与过程中如实的反映担保机构的实际情况。会前深入调研,有的还专门形成了书面材料,很多意见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采纳,使之有利于担保机构落实实施,规范发展,也维护了担保机构的权益。2010年度还参与了市财政局、市商务委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工作。

(四)开展培训等工作“促进”行业发展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担保机构综合素质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人员素质水平不断提高,是协会的重要功能,也是协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自2004年协会在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部门的支持下,坚持开展免费培训工作(只收取部分食宿费,不收培训费),平均每年培训2-3次,一般2-3天,平均每年约300人次参加培训,并且绝大部分是担保机构中层以上的管理干部。培训的内容包括政策法规,业务操作等。例如《物权法》出台后,协会立即请直接参与起草的专家姚虹做专题讲座,又如《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出台后,请中国银监会文海兴主任等做专题讲座,同时针对担保机构不同发展阶段遇到的问题、困难,有针对性的进行操作层面的讲座和专题案例讲座。

2010年度协会开展了两次集中性培训,共有490多人次参加,培训内容都是结合企业实际需求。一次是学习贯彻《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一次是结合规范整顿工作。

2005年开始,协会在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市财政局的支持下,每年组织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请人行认定的评级机构为担保机构做资信评级。

截至2010年,共有73户担保机构坚持每年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信用等级也随之不断提高。2010年参与评级的73户中,达到AA级的有14家,达到A级的有44家,达到BBB级的有15家。2008年达到AA级的仅有8家,这也说明担保机构的信用状况在不断提高。

同时协会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组织专题研讨提高大家的认识。

通过上述培训、研讨、评级等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做好协调工作是担保行业的特点赋予协会的主要职能。担保行业是一个多部门管理的行业,管理部门有银监会、金融局、财政部、财政局、工信部、经信委、建设部、住建委、发改委、商务委等等。担保机构的投资主体是多元的,既有国有出资的也有民营出资的,包括非公经济、混合经济和自然人出资设立的;又包括商业性的和政策性的,因此利益主体也是多元的。同时担保机构从事的业务也是多元的,既有融资性担保,也有工程保证担保等各类非融资性担保。各部门的要求不同,担保机构的工作重点不同,商业模式不同,因此需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做好各方面的疏通解释工作,使大家能够坐到一起,各抒己见,共同研究行业发展问题,这成为协会的一项常规工作。为此协会经常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形成共识。

2010年协会召开了7次小型座谈会,商讨、协调、沟通相关问题。例如在参与《管理暂行办法》研讨工作中,协会征求了大量担保机构的意见,汇总了担保机构的现实情况和历史上形成的原因,以及各部门的相关要求等等,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情况;同时也协调各担保机构努力调整自身的经营模式,一方面使出台的政策法规更加适应担保机构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各担保机构认识到担保机构有了自己的法规,有利于提高行业形象和行业地位,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等等,从而积极支持《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协会每年要处理大量来访,协调担保机构与客户、与银行等方面的关系,做好各方面的解释工作,化解矛盾。例如2010年下半年一家外地客户多次到协会反映,他申请几千万贷款担保,一家担保公司先行收取了10多万评审费,担保机构实地调查后,因不具备贷款条件,客户要求退还评审费,情绪非常冲动,协会经过多次协调,担保公司退还了部分评审费,化解了矛盾。又如2010年年末,一家担保公司承保的工程款支付项目,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的情况,协会接到信息,立刻协调担保公司,要求担保公司协调工程双方,很快化解了矛盾,让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工资,化解了矛盾。

(六)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与兄弟协会的联系

五年来协会先后接待了12个省市的担保协会和10多家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来访,互相交流情况,共促发展,有些省市协会、银行金融机构是多次来访。

2010年度建设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中信银行、银行业协会等到协会交流情况。协会除介绍行业发展情况外,还介绍各有关担保机构的情况,特别是民营担保机构规范经营的情况,消除对民营担保机构的误解,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铺平道路。

2010年,黑龙江、吉林、内蒙、四川、江苏、福建、广东、山西等省市的协会、担保机构来北京协会交流考察。协会也应邀到福建、河南、四川、重庆、江苏等省市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促进行业发展。

协会积极参与了中国担保协会(名称未最后确定)的筹建工作,协会做为发起人之一,同全国30多家担保机构和省市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一起参加了发起人会议,签署了相关文件,并且北京担保协会会长被推选为筹备组五名负责人之一。五名负责人中还有中投保和首创担保的法人代表,为促进全国担保业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五年来协会逐步健全了理事会会议制度、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和会长会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和会长会。

2010年度协会召开了两次常务理事会,分别汇报了2010年上半年和全年担保业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以及协会开展的工作,并对相关议题进行了研讨。各位会长除参加常务理事会外,协会还召开了三次会长会议或会长扩大会议,研讨了各项政策法规对行业发展的影响等问题。

协会专职人员虽然只有四个,五年来协会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共九个方面,包括财务制度、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内部会议制度等等。同时充分发挥监事长的监管作用,每个季度都请监事长郭学锋同志审查协会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坚持会费收取情况在网上公开公布,会费几乎全部直接用到会员身上。

2010年协会会费收入共计32.7万元,仅用于评级补助一项就达十几万元,同时用于培训等会员单位直接受益的工作,当然协会也有市财政等政府部门和各会员单位的全力支持。

以上是五年来及2010年度协会与各担保机构共同开展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远未达到广大会员单位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协会将再接再励,与各会员单位一道共创担保业新的辉煌。

 

三、2011年度担保行业和协会的主要工作

2011年将是继续全面落实《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行业规范的一年;更好的适应新政策要求,创新商业模式,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市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委的政策导向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一年。

2011年协会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做好规范整顿工作

当前各担保机构正在进行自查整改和申报经营许可证的工作,到目前为止(328日)“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尚未开始颁发,即使颁发了许可证,我们也还要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断进行规范。有相当一部分担保机构按照北京市《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可能拿到的是一年期的经营许可证,在这一年中要下大力量进行相应调整、整改。协会将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加强相互学习交流,实现进一步规范经营。当然协会也会积极收集各担保机构的情况,向政府管理部门反映大家的宿求,做好桥梁纽带工作。当前各担保机构的普遍要求是加快审批进度。

(二)系统进行发展趋势研究

2010年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北京市金融局等八部门颁布了《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颁布了新的扶持政策,在新政策出台后,对担保机构产生的导向性作用是很明显的。

一方面要研究担保机构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改变依靠投资、拆借获取盈利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要研究合理的担保费率,现在大部分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费费率只有百分之一点几,按照新的规定,连提取准备金都不够,显然国务院、财政部、工信部规定的保费费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0%是有道理的,确定新的费率水平需要进行研究。

再有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出台了新的扶持政策,北京市财政局等部门也在研究新的扶持政策,如何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也要进一步研究。

一些担保机构面临规范、整合、重组,如何做好这方面工作,也是今年要研讨的专题。

总之各类政策法规的出台,要求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担保业的发展趋势、发展方向等,这将是今年重点研究的课题。

(三)继续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2011年协会拟开展三次专项培训,计划培训不少于300人次。重点培训内容将围绕落实《管理暂行办法》及8个配套文件,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以及担保业务操作、防控风险、内部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

(四)坚持进行信用评级工作

协会组织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已经7年了,今年将坚持组织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今年计划组织不少于100户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将继续由人行营管部确定的6家评级机构进行,继续执行《评级规范标准》,并紧密结合《管理暂行办法》、8个配套文件及《行业规范》进行。2011年的信用评级工作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它是规范整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用评级实现咨询、指导、改进、完善的目的。

(五)加强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2010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今年年初开始采用了新的统计报表。根据各担保机构上报的统计报表,可以看到一批担保机构,包括一些规模较大的担保机构基础工作薄弱,基础工作不健全,很多数据之间的关系,核算口径存在问题,因此需要从基础工作做起,健全制度,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

(六)加强交流学习互相促进

一方面要通过会长会、常务理事会、各类座谈会、研讨会在本市范围内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政策性担保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大型担保公司和小型担保公司各有所长,只有加强交流才能互相促进;另一方面,2011年协会计划组织两次到兄弟省市的交流学习考察活动,初步计划到黑龙江、吉林、辽宁考察一次,到广东等省市考察学习一次。主要学习这些省市贯彻落实《管理暂行办法》的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学习他们开拓业务、防控风险的经验。

以上是2011年的重点工作,除此之外协会将继续加强日常工作,搞好协会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坚持精简高效的工作原则,并要将协会逐步建设成学习型组织,每个人都要使自身的业务素质水平不断提高,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好的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为各政府主管部门服务,与广大会员一道促进担保事业不断发展,再创担保业新的辉煌。

 

以上是我代表协会向大会报告的2010年—2011年度的工作,请审议。

谢谢!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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